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 )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沒有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一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并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
第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 負責制定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做好本地區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支持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并組織有關部門實現相關信息的共享。
第五條 稅收征管法第八條所稱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保密的情況,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六條 國家稅務總局應當制定稅務人員行為準則和服務規范。上級稅務機關發現下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違法行為,應當及時予以糾正;下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上級稅務機關的決定及時改正。下級稅務機關發現上級稅務機關的稅收違法行為,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條 稅務機關根據檢舉人的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所需資金列入稅務部門年度預算,單項核定。獎勵資金具體使用辦法以及獎勵標準,由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 制定。
第八條 稅務人員在核定應納稅額、調整稅收定額、進行稅務檢查、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復議時,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有下列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四)近姻親關系;
(五)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其他利害關系。
第九條 稅收征管法第十四條所稱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并向社會公告的稅務機構,是指省以下稅務局的稽查局?;榫謱K就刀?、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國家稅務總局應當明確劃分稅務局和稽查局的職責,避免職責交叉。
新華網印度尼西亞萬隆4月24日電(記者陳贄 霍小光)4月24日,在印度尼西亞參加亞非領導人會議的各國領導人來到萬隆,紀念萬隆會議召開60周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夫人彭麗媛出席紀念活動。
4月的萬隆,鮮花似錦,春意盎然,節日氣氛濃郁熱烈。主要街道高掛著歡迎亞非領導人的橫幅,興高采烈的當地群眾和學生簇擁在街道兩旁,揮舞著亞非國家國旗,歡迎貴賓們到來。
9點左右,紀念活動開始。習近平同來自亞洲、非洲和其他地區的國家領導人從薩沃爾-霍曼飯店沿著亞非大街步行前往萬隆會議舊址——獨立大廈。習近平夫婦同印度尼西亞總統佐科夫婦等走在隊伍前列,一邊走一邊向道路兩旁的人群揮手致意。60年前萬隆會議召開時,與會的亞非國家領導人就是從薩沃爾-霍曼飯店步行到獨立大廈參加會議的。
抵達獨立大廈后,與會領導人集體合影,重溫萬隆會議十項原則,觀看了“亞非會議之旅1955-2015”紀念視頻,欣賞了充滿印尼民族風情的文藝表演。
紀念大會上,習近平同印尼總統佐科和斯威士蘭國王姆斯瓦蒂三世共同簽署《2015萬隆公報》。公報正式生效。與會其他各國領導人已于紀念大會前分別簽署公報。
印尼總統佐科、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緬甸總統吳登盛、埃及總理馬赫萊卜、委內瑞拉副總統阿雷亞薩分別在紀念大會上致辭。他們表示,當今國際社會中不公正、不合理、不平衡現象仍然突出,廣大發展中國家維護自身權益、實現自身發展仍然面臨巨大挑戰。在此形勢下,亞非國家領導人齊聚萬隆,重溫萬隆精神,矢志團結、友誼、合作,致力于發展中國家的共同發展和繁榮,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亞非領導人會議4月23日下午在雅加達閉幕。閉幕式上,與會各國領導人通過了《2015萬隆公報》、《重振亞非新型戰略伙伴關系宣言》、《巴勒斯坦問題宣言》3份成果文件。
習近平于23日晚出席亞非領導人會議閉幕式后從雅加達抵達萬隆。
彭麗媛、王滬寧、栗戰書、楊潔篪等分別參加了上述活動。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亞非領導人會議在萬隆舉行,史稱萬隆會議。當年,29個亞非國家和地區的代表與會。這是歷史上首次由亞非國家發起召開的國際會議,會議集中討論了與亞非國家相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會議倡導的團結、友誼、合作的萬隆精神深入人心,會議達成的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成為處理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